兴仁

兴仁市公安局招聘32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

时间:2021-04-08   阅读:1876  
  根据工作需要,兴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  一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 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名,详情请见兴仁市公安局招聘32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(附件1)。
  二、招聘条件
  (一)基本条件
  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  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  3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行端正、能吃苦耐劳、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;
  4.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;
  5.身高160cm及以上;
  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。
  (二)资格条件
  1.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。退役士兵、体育专业、具有B2以上驾驶资质等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到高中(中职)学历;
  2.在同等条件下,公安英烈配偶子女、在职公安民警(职工、辅警)配偶子女、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,以及具有新闻采编、警犬训导、计算机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优先聘用。
  (三)不得报考的情形
  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  2.本人曾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  3.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;
  4.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  5.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及在公安机关辞职人员的;
  6.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  7.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;
  (家庭成员、近亲属是指本人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。)
  三、招聘程序
  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”的用人标准,遵循公开平等、竞争择优原则,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体能测评、面试(专业技能测试)、政治审查、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,未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或测评、面试、审查、体检不合格者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,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。
  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  报名时间: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;
  报名地点:兴仁市公安局一号楼(3楼)辅警管理室
  报名方式: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前往进行登记报名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。
  资格审查材料:
  1.兴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(附件2);
  2.本人户口页及主页复印件,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
  印件各2份;
  3.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
  在线验证报告(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)一份;
  4.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;
  5.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;
  6.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;
  7.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  (二)体能测评
  1.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,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;
  2.体能测试项目:立定跳远、10米×4往返跑、1000米跑。
  (三)面试
  1.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;
  2.面试+计算机操作+书写表达。
  (四)政治审查
  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,审查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现实表现、遵纪守法等情况,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7种情形。
  (五)体检
  1.政治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;
  2.体检到兴仁市人民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,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提出复检(仅限一次复检),并提供复检结果报告。
  (六)签订合同按照招聘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考生,依法与兴仁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。
  (七)岗前培训兴仁市公安局将适时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,集中培训5天,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、职业养成、公安工作、警务技能等,通过日常表现考核、理论考试、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,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。
  (八)试用管理。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,岗前培训合格后,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分配,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,并签订管理责任状、保密承诺书等。
  四、薪酬待遇
  1.试用期工资:1670元/月(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)。
  2.转正工资:1670元/月(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)+500元/月考勤+学历工资+岗位工资+层级工资≈2800元(扣除五险后)。
  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  (一)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,取消其招聘资格;
  (二)考生在面试、体能测评、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、体检的,视作放弃;
  (三)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,以便联系,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、停机、换号等联系不上的,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;
  (四)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、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,取消其考试成绩。
  (五)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,前来报名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途径或停留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,报名时需通过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。
  本公告由兴仁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。
  咨询电话:15186560290,15985347788
  
  
  兴仁市公安局
  2021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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